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维护国家安全的‘九柄利剑’”系列普法宣传丨利剑八:《生物安全法》

日期: 2025-04-24 10:28:56
来源: 十堰日报

《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是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法》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给予处分、吊销相关执业证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以罚款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列相关条目有效衔接,全面增强执法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让我们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深刻认识生物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生物安全意识和生物风险鉴别能力,把维护生物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凝聚全社会共同力量,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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