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征集湖北人防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 2024-01-23 09:33:05
来源: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动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专家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辅助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及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共同推动全省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防工程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工程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防工程专家,凡是符合征集条件的湖北省域内居民均可报名。应聘专家统一纳入人防工程专家库管理,主要参与湖北省人防工程各类评审、评价、咨询、成果鉴定、奖励评定、争议处理等工作。

二、征集条件

人防工程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申报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熟悉人防工程行业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熟悉人防工程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能够积极参加人防工程各种评审、鉴定、咨询等工作;

4、年龄不超过70周岁(特殊情况下可不超过75岁),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参加各类活动;

5、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人防工程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造价专家等3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相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1)取得住建部门(或联合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人防工程相关工作(规划、设计、审图、设备生产安装、检测、施工管理等)10年以上;

(2)通过国家人防办组织的人防防护工程师(设计类或设备类)资格考试,且从事人防工程相关工作(规划、设计、审图、设备生产安装、检测、施工管理等)10年以上;

(3)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人防工程相关工作(规划、设计、审图、设备生产安装、检测、施工管理等)10年以上。

2、管理专家

1)熟悉人防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从事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质量监督或施工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

3、造价专家

1)熟悉建筑工程及人防工程相关定额标准;

2)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且从事造价工作10年以上。

三、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登录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s://rfb.hubei.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人防工程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文件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53275491@qq.com,向省国动办人防处申请入库。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入库专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专家所在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请各市(州)、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和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通知的转发和宣传,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家申报的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工作。

     五、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征集结束后,省国动办将对专家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常年受理专家入库申请,并于每年10-12月集中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凡。

联系电话:027-8723933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6号。


    附表:湖北省人防工程入库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附表:湖北省人防工程入库专家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 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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