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

日期: 2026-04-02 14:52:53
来源: 十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纪委

全体干部职工: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廉政纪律,筑牢思想防线

1.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除值班、应急等公务需要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停驶。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公款旅游。不得以祭扫、缅怀等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

4.倡导文明祭扫。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先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5.严守工作纪律。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情况。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干部职工在开展祭扫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对办公区域、设备机房、档案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用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离开办公室务必切断非必要电源,锁好门窗。

3.注意出行安全。干部职工自驾或外出时,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做好应急准备。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机关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和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纪委

202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 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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