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防办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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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防办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对外发布信息,基本做到了政务公开的“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广泛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部分栏目与门户网站进行了互补,拓展了信息公开范围。

(三)加强平台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互动交流属性,创新信息公开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在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3条,所占比例为52%;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 所占比例为16%;“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4%;综合类信息7条,所占比例为28%。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条,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及其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人防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服务对象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促进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

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8

43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0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5172183.6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人防的国防属性,“不予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人防指挥通信建设核心数据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仍存在网上服务方式和服务功能相对滞后,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办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加快网上审批平台的优化建设,提升网上服务功能,实现进度查询、即时结果发布,为公民、企业和其他团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服务。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总结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环节的公开和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统计工作。全面推动市人防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拓宽公开的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主动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提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新思路、新方法,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网上处理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